一、例會制度
1.早晚例會,主要用于班級單位,用于檢查部署接班工作、提出工作要求及交班后總結工作,會議由領班組織;
2.周例會,用于班、分隊基本單位,用于總結講評本周工作、提出工作問題及整改要求,部署下周工作內容,會議由領班或項目副職主持;
3.月例會,用于整個項目,參會人員為全體保安人員,用于總結本月工作概況、提出工作問題及整改要求,宣揚褒獎好人好事、講評月度考勤情況、傳達公司文件及通知精神,部署下月主要工作內容等,會議由項目主管組織。
項目的管理人員例會,用于項目各級管理人員,用于統一部署項目管理工作,培養管理能力,項目日常管理工作研討等,會議由項目主管人員組織。
除以上例會外,項目還可根據需求召開各類臨時工作會議,對項目臨時性工作、緊急文件或工作通知、突發情況處置溝通等方面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
項目各類會議需講求會風會紀,會議內容貼近工作實際,不講空話,盡量縮短會議時間。項目重要會議,特別是月例會及管理人員會議,要對會議內容做好記錄并留檔備査。
二、治安管理培訓制度
1.每年開展全廠性治安安全“防盜防搶”、財產及人身安全的培訓。
2.治安培訓,必須全員參加,由保衛處負責實施培訓工作。
3.保衛處對全廠保安人員,定期開展安全培訓,牢固樹立安全憂患意識。
4.定期聘請公安機關民警對工廠保衛處員工及安保人員開展專業知識理論培訓。
5.重點加強在門崗保安人員的崗位培訓,掌握發生治安事件的應急處理能力。 |